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停車識別證資料查詢

注意事項 Attention:
一、本表專供本校教職員工使用。
二、依本校交通管理收費標準,機車停車識別證工本費100元,每人限申請一張。
三、薪水由出納二組統一造冊人員請儘量選擇以薪水扣繳停車費。若無法以薪資扣繳停車費者,請持申請表至出納二組以現金繳費或使用轉帳繳納。
四、本項停車證申請流程:
     (一)請審閱相關注意事項後進入系統填寫申請表後列印。
     (二)持本人機車駕駛執照、機車行照及申請表至駐警隊(資訊館2F)辦理。
     (三)申請使用機車應為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所經營之事業體名下之車輛,車主若非本人所有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戶口名簿或營業登記證等)。

五、環校機車道柵欄管制系統感應啟動方式及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一)長距離感應卡核發後,為避免人為損毀卡片及確保他人使用權益,申請後所繳費用概不退費。如長、短距感應卡遺失,請儘速至駐警隊辦理掛失作業。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短距離感應卡:已申請當年度機車停車證者,審核後,系統將自動啟用短距感應卡。教職員工生持教職員證或學生證、校外人員持臨時感應卡,於機車道前持卡近距離靠卡感應即可啟動。
(三)長距離感應卡:長距感應卡為自行選購,為另一種啟用方式。申請時將核發一張感應卡並請單獨懸掛於前方明顯處。其感應方式為於機車柵道前約一公尺處系統會先行感應待機車壓到線圈後自動啟動柵欄,無需近距離靠卡。
(四)進出機車道請務必持卡(釦)感應進出,請勿強行跟車進出,避免發生危險。
六、為便於警衛識別,申請之停車識別證,請車主自行將識別證黏貼於正前方或正後方明顯位置,未依規定黏貼者以違規停車論。
七、將汽車識別證借予、轉讓他人或違規使用者,屬於嚴重違規情事,經總務長核定,得依情節輕重取消停車識別證權限或車輛入校權利。
八、停車證請妥慎保管使用,若遺失須重新繳納全數規費,始得補發。換車或識別證因故毀損時(如:換車殼),若舊證仍在有效期內者,須先繳回始能申請換發。
*校園停車注意事項*
一、大學路路上C機車棚洽公停車區,每日23時至翌日6時禁止停車。
二、為維安全,車輛於校園內行駛(無論汽車、機車或腳踏車)敬請減速慢行,尤其下坡路段,若不減速易發生危險。

#依113年6月4日召開之113年4-5月份校級校安中心定期會議主席裁示事項辦理:為保障個人權益,建議向保險公司加保任意險或個人傷害險,以利應變騎乘風險。

*112學年度停車證使用期限: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113學年度停車證使用期限: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註:代轉出納組公告:出納組收費時間至下午16:20分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