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Attention:
一、本表專供本校在職專班學生使用。
二、依本校交通管理收費標準,在職專班汽車停車識別證規費每年$2,000元。每人以申請一張為限。
三、在職專班汽車停車識別證計費方式為:
(一)週一至週五每日十六時至二十四時、週六及週日為免收費時段。
(二)其餘時段以學生計次汽車停車識別證費率計收。
四、本類別汽車停車證申請流程:
     (一)請審閱相關注意事項後進入本系統填寫申請表後列印。
     (二)持學生證及本人汽車駕駛執照、汽車行照及申請表至駐警隊(資訊館2F)辦理。
     (三)申請使用汽車應為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所經營之事業體名下之車輛,車主若非本人所有請攜帶相關證明文件(身份證、戶口名簿或營業登記證等)。
五、藍色區域(停車場或停車格)限教職員停放,於教職員非上班時間開放停車至夜間24時止。未依規
定停放者,以違規停車論。
六、貼有在職專班汽車停車識別證之車輛不得於校內隔夜停放。
七、本年度起若有違規處理費未繳清者,不得申請核發次年度停車證。
八、為便於警衛識別,請車主自行將識別證貼示於駕駛座前左下角明顯位置。
九、將汽車識別證借予、轉讓他人或違規使用者,屬於嚴重違規情事,得依情節輕重取消停車識別證權限或車輛入校權利。
十、停車證請妥慎保管使用,若遺失須重新繳納全數規費,始得補發。換車或識別證因故毀損時(如:換車殼),若舊證仍在有效期內者,須先繳回始能申請換發。
*校園停車注意事項*
一、大禮堂停車場、人社三館地下停車場為限時停車格,每日00時至06時禁止停車。
二、資訊館前洽公停車位每次限停三十分鐘,禁止逾時停車。
三、為維安全,車輛於校園內行駛(無論汽車或腳踏車)敬請減速慢行,尤其下坡路段,若不減速易發生危險。
*112學年度停車證使用期限:112年8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113學年度停車證使用期限:113年8月1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
註:代轉出納組公告:出納組收費時間至下午16:20分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