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停車識別證資料查詢

注意事項 Attention:
一、本停車證限【交大校區】使用。
二、本表專供校內各單位提出申請,並檢附本人駕照、行照或有其他特殊情形之證明文件洽辦。
三、核發對象:校購公務機車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本校教職員工生。
四、申請人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本人具有效之機車駕駛執照。
(二)單位用機車須為學校經費所採購之公務機車。
(三)若為身心障礙人士,則申請之機車須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五、請依需求填寫申請表後列印,並由單位主管簽核後至駐警隊洽辦,再呈請總務長核准後發證。
六、貼示公務機車證之機車,僅限於執行必要公務時始得行駛校園。
七、公務機車證須黏貼於機車前方明顯處。
八、有效期內換車或識別證因故毀損時,補發時應繳回舊證。
九、遇申請原因消滅時,申請者應自行繳回公務車證,予以註銷。
本申請流程所蒐集個人資訊,僅供校園交通管理及事件聯絡使用。